医保政策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解读
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很多人选择了生育二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常见问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就医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
职工可以到个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A类、中医、专科医院就医。
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能否在医院实时结算
参保女职工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在医院实时结算;门诊费用需全额结算,手工报销。
产前检查费用如何报销?
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将产前检查费用单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交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产前检查或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收费单据、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医学诊断证明书、《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生育保险门诊常见项目报销标准:
医事服务费能否报销?
全程产检在限额(1400元)外最多可报销10次医事服务费,门诊计划生育在限额外可报销一次医事服务费。
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应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并开具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由单位将符合报销政策的单据汇总后,按照相关规定向单位参保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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