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凡手术方案有重大修改,或出现术前未预料的情况时,术者难以胜任手术难度者,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必要时上级医师要到手术现场。
二、严格遵守病人知情同意权,凡要摘除术前未向病人或家属说明的脏器时或手术方案(甚至手术部位)发生明显变化时,必须重新征得病人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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