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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手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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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实行重大、复杂手术、致残手术、新开展手术、外宾和特殊领导手术,均应采取慎重态度,上报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行。

二、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

(一)术前应由患者本人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病人填写委托书者,可由被委托人签署。如遇紧急手术者,病人无行为能力且家属不在时,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可行手术治疗,但病历中必须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二)术前完善必要的检查,方可安排手术。

(三)术前术者、麻醉医师、巡回护士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诊断、手术部位等,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方可施行手术。

(四)参加手术人员在术中对病人应高度负责,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在病人清醒状态下更应严格执行医疗保护性制度。

(五)手术结束,要对病人的全身情况和手术情况做一全面严格检查,护士要经两人核对手术器械和敷料数目后方可缝合。

(六)手术完毕,由术者及时书写详细手术记录,如术者故不能书写时,应由第一助手书写,由术者审核签字。

(七)手术前应由麻醉医师查看病人,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麻醉前访视记录。麻醉知情同意书,由病人本人签字,病人填写委托书者,可由被委托人签字。手术后,麻醉医师应将患者送回病房并与病房医师、护士交待手术、麻醉经过及注意事项,当面测血压、脉搏、呼吸,填写麻醉后访视记录。

(八)严格遵照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合理安排手术人员。

(九)手术当中主刀或助手发生意外(如晕倒等情况),由在场的最高职称的人员决定替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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