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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进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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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7日,我院邀请王和平律师在五楼电教室对200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我院医务人员全面了解了此项法律,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做好2008年奥运会的医疗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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