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北京市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区县局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是: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股权转让,土地使用和拍卖,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重大招商项目、科研项目及对外投资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年度财政预算,调整预算及决算,年度预算以外的专项经费,办公经费(固定支出除外)的使用,除已纳入年度计划以外的项目资金追加,政府超预算增加举债金额及偿债资金等事项。
(政工科 徐淑萍)
上一篇: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
下一篇: 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