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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完成首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作者:刘凤杰/文 韩启龙/图 来源:医保办 发布时间:2017-08-29 16: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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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月8月26日,来自辽宁省锦州市患者韩某在我院住院治疗好转出院,实现了直接结算,成为我院完成的首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受益者。

自2017年8月1日起,我院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开通“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解决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时,两地奔波,耗时费力,就医垫资负担重,费用报销周期长等问题。在开通直接结算前期,我院进行了积极的筹备工作,医保办工作人员对住院处结算人员及医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对异地参保的就诊患者,进行了就医宣传,同时,在住院处及门诊大厅张贴了“致异地来京就医参保人员的一封信”,并制定了就医流程,针对每一位来院咨询的异地就诊患者,医保办工作人员都将异地直接结算备案流程,报销相关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确保异地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开通后,第一时间享受该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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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在住院处实时结算中

通过充分的前期准备,我院于2017年8月12日迎来了首位异地参保住院直接结算患者,该患者来自辽宁省锦州市,已进行了异地备案,主因脑梗死来区医院就诊,在进行入院登记时,系统出现了多次报错,医保业务组件无法进行登记,对此院方高度重视,积极与首信公司及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沟通,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将患者先收住院,同时对患者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工作。目前,系统问题已解决,该患者病情明显好转,于2017月8月26日持卡直接结算出院。该患者本次发生住院总费用共计14159.34元,其中纳入统筹基金支付14033.34元,个人账户支付1435.39元,个人仅现金支付126元。经与家属了解,以前参保人所在地针对跨省异地手工结算的费用,每年集中报销一次,且必须在指定日期,方可受理,这给家属带来极大地困扰, 既要占用时间成本,又增加了交通费用等经济负担。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缩短了异地参保人住院费用的报销周期,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真正做到了便民、惠民。

(医保办 刘凤杰/文 韩启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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