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 第9期

超声检查须知

1、需空腹检查:腹部超声检查应在上午空腹进行,包括胆囊、胰腺、胆管、腹膜后、腹腔大血管等。检查前,晚九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饮水。超声检查应安排在内镜(胃肠镜)、钡餐及胆道造影检查之前。由于胃肠气体干扰,即使空腹准备,下午也不宜做上腹部超声检查。急诊超声检查不受上述条件制约。

2、需憋尿检查:膀胱、前列腺、精囊、输尿管结石、妇科及早孕超声检查(怀孕3个月内)应充分憋尿后进行。患者应在检查前1~2小时,饮水500~1000毫升。

3、经直肠检查前列腺及精囊前应排便,适度憋尿。经阴道超声检查前应排空小便,经期或者出血时不宜进行检查,以避免感染。

4、一般情况下,妊娠中晚期胎儿、肝脏、肾脏、脾脏、甲状腺、乳腺、四肢血管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

5、如无特殊情况(昏迷、严重外伤等),患者宜穿宽松服装就诊,如检查下肢血管,为保护患者隐私,最好穿着内裤,颈部超声检查要穿敞领的衣服,最好不要佩戴项链等饰物。

6、婴幼儿患者如不配合,可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

7、由于患者病情的不同,一些检查项目可能需要特殊准备,需要时,超声检查医师会提供具体的指导。

(超声科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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