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医院

内网OA | 手机版
正在获取日期...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院务公开 >> 正文

院务公开

规章制度

延庆县医院明码标价办法

字号:
+-14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执行市发改委及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使患者满意在我院,制定如下办法:

一、门诊、社区费用查询:

1.在门诊大厅设置电脑触摸屏,所有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均能从触摸屏中查到,如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对发生费用有疑问,可以拨打物价办咨询电话 69103020-2140,也可以从触摸屏中直接查找。

2.患者在我院发生费用后,我院提供的发票为医疗服务收费专用发票,发票副联有发生费用明细,可持发票到触摸屏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3.患者凭处方在我院购药,发生费用后,除发票外有处方底联,底联上有明细清单。

二、住院费用查询:

1.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可每日查询,由病区护士负责提供一日清单。

2.出院时,由住院处提供所有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费用查询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也可从触摸屏查询。

延庆县医院物价办

2005.01.15

上一篇: 病历讨论制度

下一篇: 技术准入制度、工作程序

相关文章| 相关科室| 相关医生| 相关视频| 相关疾病